關於一的立場
「新約中關於敬拜神這事的啟示,至少在四方面與本章(申十二)的啟示相符:首先,神的子民總該是一。第二,神的子民該聚集到獨一的名裏。第三,在神的居所。第四,應用祭壇並且享受基督作為供物和祭物的實際。這是神子民敬拜神的正確立場。」(摘自恢復本聖經申十二5註1)
關鍵的因素
若以色列人照著神的命定在一裏,也在獨一之神耶和華的名裏,並來到神獨一的居所耶路撒冷,然而當他們圍繞著獨一的祭壇時,人人卻是雙手空空,無可獻上,你想,那個在「一」裏的聚集還有何意義可言?神在此不得榮耀,人在此也無可歡樂,因為沒有任何能以展示美地,見證神祝福的豐富可供享受;這種空洞無實的「一」只能引發仇敵的藐視嗤笑!但這是否常為我們的寫照呢?
活在神命定之循環的律裏
我們需要過一種生活,平日個人在隨時隨處一切景況中享受並經歷基督,使我們在團體相聚時,就可從其中取上好、拔尖的一同獻上。結果,平日殷勤的經營帶進團體相聚的豐美享受;而這樣豐美的歡聚又不斷激勵我們在平日更殷勤的經營基督、出產基督。在這美妙的循環中,我們就蒙保守過得勝的生活,並產生榮耀的見證。
需在神聖的主宰中經營基督
以色列人在神居所所獻上的出產,一面是從田間勞苦耕作所得之五穀初熟之物,一面是從圈裏殷勤牧養所得之頭生牛、羊牲口。前者表徵我們每晨以主的話為種子,撒播在神主宰量給我們的地界上而長出的基督,後者表徵我們每日以主的話為糧草,分賜給那靈所引導我們去接觸並牧養的人,在他們身上所顯活的基督。結果,每逢聚集時,我們中間就要滿了基督,基督,基督-從我們口中發表的是基督,從眾人身上顯活的也是基督,神與人同歡同享的全是基督。如此,榮耀的見證,就要在一的立場上真正彰顯出來。
只管流淚撒種,並殷勤牧養
聖徒們,你珍惜神量給的地界嗎?其中或有深谷、有峻嶺(基督的死與復活),不要怨歎自憐或羨慕別人,只管帶種子出去流淚撒播。你是否已有屬於自己的羊圈牛棚(各項服事或讀經小組…)?不要再被動旁觀,空等安排。在你周遭左右就有罪人、浪子、迷途小羊,快快拿起糧草前去牧養。這樣的生活,必使我們每次的聚集滿了基督,榮耀歡騰!
